| 黑龙江省清河林业局现大量招收劳动用工,具休事宜如下:
一、条件:要求年龄18-50周岁,身体健康,男女不限;不限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不限现居住地域;录用人员必须同意在局址居住;无劣迹及违法犯罪记录。
二、工资:月工资1000元以上,工资按月结算,不压资。
三、从事工种:主要是木材生产及木材综合加工、北药种植加工、餐饮服务、食用菌、养殖业、矿产业、房产开发、米业加工等生产行业。
四、待遇:享受林区职工同等待遇,可办理落户,子女享受免费九年义务教育。自愿参加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满十五年可享受退休待遇。
从即日起报名,额满为止。
联 系 人:李忠生 李洪梅
联系电话:0467-5509166
联系地址:鸡东县公共职业介绍所(中心大街轻工商厦二楼)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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