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平阳镇农业信息员孙华玉讯 平阳镇不断完善农村工作机制,加强村级制度化建设,近年来制定多项制度并以平阳镇政府文件方式下发到该镇各村执行,初见成效。
平阳镇从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和谐稳定、维护农民利益的长远目标出发,自2006年初开始,着力该乡镇政府的职能由领导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先后制定并下发了《村干部工资绩效考核制度》、《镇干部包村工作制度》、《土地合同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管理制度》、《户口管理制度》等16项制度,并把各村的村委会公章收回镇政府统一管理。这些制度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如《土地合同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中就有这样的规定;各村发包土地,转让固定资产须经两委定方案,镇政府把关、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包村干部全程监督方可有效,并对土地发包、资产转让实行竞价。支书与主任违规办事可扣减当年20%直至三年工资总额,同时可撤免支书职务;再如《转移支付制度》中规定:各村票据下账应六章俱全,上次票据不下账,下次不予再支付,各村转移支付后所剩余额,累计支出千元或一次性支付一千元,由镇长签批才能支付,并且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该各项制度下发实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一是促进了该镇政府职能由领导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起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避免了顾此失彼;二是执行好这些制度,使村官的不正当作为得到约束,可以从源头上解决社会和谐的一些问题;三是村务的公开、一事一议的进行,调动了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促进了管理民主;四是用制度约束村干部,让干部按制度办事,严格执行奖惩,以工资的形式激励约束村委会不仅学习制度而且更好地执行制度,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精神办事,实际上起到了保护多数干部的作用;五是强化转移支付奖金管理,用工补贴凭本人有效证件方可替他人代领或由农民本人到镇里亲自领取,杜绝了村官的不正当行为,发挥了有限资金的最大效益;六是实行干部绩效考核制度后,解决了镇村干部干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都一样的问题,由于把全年各项具体工作纳入制度中进行年度指标细化考核,直接和干部本人工资利益挂钩,激发了干部的主观作用和创新意识,增强了镇级对村级宏观管理效果。平阳镇实行制度化建设,镇内多项工作开始由被动转为主动,目前14个村的机动田违规发包和固定资产低价流失已处于静止状态,各村转移支付资金发挥了较好效益,杜绝了胡乱花钱的现象,信访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绩,去年全镇信访发案率同比下降95%,全年未出现集体访和越级个人访。这些制度的出台及实施,使平阳镇在2006年度鸡东县农业和农村工作考核中列全县第三名。
出 自:平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时 间:2007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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